10月9日,兰州出台新政,购房套数按累计贷款次数认定,用住房公积金买房累计超过两次,将不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这对换房者来说,无疑不是一个利好消息。这意味着你只能换一次房,贷款换第二次房时只能到商业银行去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与你无缘了。
根据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从10月15日起,对住房套数以缴存职工家庭累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确定首套房及二套房认定。根据综合信息显示夫妻二人从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受理;记录显示夫妻二人合计有一次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贷款的,按二套房受理;记录显示夫妻二人合计有两次及以上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贷款的,不予受理。外中心缴存职工,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名下无房产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受理;合计有一次贷款记录,或合计有一套房产登记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受理;合计有两次及以上贷款记录,或合计有两套及以上房产登记的,不予受理。
根据这个新规,如果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超过两次后将不能再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意味着什么呢?
第一,用住房公积金买房的都是些什么?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部分人,因为无钱付全款,只能用利息比较低的住房公积金。当然其中有部分人是不用贷款的,因为他们的经济条件比较好,他们用的是全款。
第二,缴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都是些什么人?毋庸置疑,就是机关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以后不要再想着拿住房公积金贷款换房。只要你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过两套房,那你以后就不要再想着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了,哪怕你现在只有一套房。有人开玩笑说,这项政策让你换房不要超过两次,超过两次就“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