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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不再需要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薛晓霞) 日前,记者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深入推进“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切实解决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时,不光要核验身份证,还要提供复印件”的堵点问题,自5月18日起,凡在该中心各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缴存职工不再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对确需留存复印件的,由业务受理窗口自行扫描打印或复印,职工无需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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